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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個月起,浙江縣域藥品統一采購與支付!
發布時間:2018-06-25 12:00:00 點擊率:1512 通訊員 :
6月19日,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發布了《關于浙江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藥品耗材統一采購與支付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旨在更好地服務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試點單位的藥品耗材統一采購與支付等工作。
《通知》顯示,2018年7月1日起,醫共體試點單位開始執行藥品耗材統一采購、統一支付等工作。
其中,醫共體成員單位的工作包括:保持采購平臺醫共體牽頭單位賬號的采購權限保持不變;停止成員單位采購賬號的采購權限,如與采購平臺有接口對接的則停止該接口的傳輸;成員單位需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間完成原有采購訂單的支付;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成員單位的收貨、支付權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將成員單位的支付訂單遷移。
2017年10月12日,浙江省發布《浙江省醫改辦關于開展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為《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在11個市各選擇1個縣(市、區),開展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以下簡稱醫共體)建設試點工作,并統一機構設置、人員招聘使用和醫療衛生資源調配;統籌財政財務管理、醫保支付和信息共享等相關要求。
《指導意見》還明確,要統一醫療衛生資源調配:以提升資源利用效率、降低運行成本為原則,醫共體內實行規章制度、技術規范、質量管理、信息系統、采購配送、后勤服務的“六統一”。
對此,業內表示,此番《通知》正是對去年《指導意見》試點內容的進一步落實。
事實上,早在2017年的11月,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就已經開始啟動藥品的聯合采購方案。
2017年11月13日,福建省印發《關于征求“四省一市”藥品聯合采購工作方案及合作意向書意見的函》,旨在加快實現省級平臺互聯互通,進一步發揮改革整體效益,推動區域協同發展,加快建立藥品聯合采購機制,保障藥品供應。此份文件的發布掀開了四省一市藥品聯合采購的序幕。
隨后,這四省一市決定,由福建省牽頭做“老大”,選擇若干種用量大、價格高的原研、獨家品種,實行四省一市聯合采購和價格談判,其他省市跟在后頭走。這樣一來,不僅有利于滿足公立醫療機構臨床用藥用材需求,而且能夠擠出虛高水分,壓縮藥價,規范采購需求。
浙江的此番行動深入范圍明顯更廣,將由原來的省市級延伸到“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的統一采購與支付。據了解,跨國藥企在浙江縣域醫院市場表現突出,可以說,浙江省縣域擁有著“黃金”市場。而隨著藥品采購規則的變化,未來浙江的縣域醫院藥品采購商會有怎樣的表現,業內也將拭目以待!